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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发布日期:2025-01-07    作者:      点击:

(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以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的能力水平。

1.加快“双一流”建设

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推动建设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建设方案。以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和服务贡献为核心要素,坚持定性和定量、主观和客观、学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国内与国际评价兼顾、学科建设与整体建设并行,研究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目标引导、过程指导、任务督导和动态支持,形成完善的“双一流”建设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建设高等学校间通过学科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推进校际协同建设。到2022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2.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改革教学理念、内容、方法、评价和课程设置等,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交叉培养。强化通识知识,加强基础学科,使学生博学与精专统一、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兼备、知识积累和创造性思维贯通。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强新工科建设,加强文科、医学、农林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1万个国家级和1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引领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双一流”高等学校率先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一流特色专业。开展本科专业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级认证。深化科教融合,强化科研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创新训练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燎原计划,支持高等学校“双创”示范基地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围绕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着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的有关政策,促进学校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实施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地方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深化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新要求,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量子通信、网络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儿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等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医教协同的医学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向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重点领域、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创新团队、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和科教融合发展的高等学校倾斜。

3.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

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职业导向的课程体系,依托行业企业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医教协同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培养研究生,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并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发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探索学科设置管理新机制。继续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推动存量结构调整。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强紧缺高端复合人才培养,集中高水平大学的最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围绕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领域,设置博士人才专项培关项目,打破学科璧垒,组织师资力量,优化培养方案,探索跨学科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

4.完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

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监测评估。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建设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和一级学科水平评估,对有关学科和专业的评估增加相应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度。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实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完善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校。

5.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

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中基础研究相关部署的相互衔接,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与科研院所、企业深化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协同攻关。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面向世界集聚一流人才团队,率先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支持高等学校汇聚资源,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具有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系统或极限研究手段的重大条件平台。培育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高等学校重大创新活动组织的新模式。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争取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等国家级创新基地,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布局和管理。加强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建设,推进教育学科基础研究发展。加强对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统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各类经费,为科研人员选择基础性强、周期长、风险大、产出不确定的研究方向提供保障。

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服务支撑国家战略行动计划。聚焦国家、区域重大需求和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协同创新。实施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制订并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规划,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探索省部联动推进模式,开展高等学校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发挥高等学校学科集群优势,构建一批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创新要素集聚区,有力支撑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参与粤港澳国际创新中心和其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快高等学校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

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制定新时代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战略行动计划。引导支持高等学校学者深入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总结提炼新观点新理论,造就一批扎根中国大地、有深厚学术造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物。加强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做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和培育工作。新增一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向智库转型,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国家重大决策咨政建言。

(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坚持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无死角。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在全国遴选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大力选树、广泛宣传师德典型,实施“中国好老师”行动,做好全国高等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组织创作一批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挥典型引领和精神感召作用。

制定实施全国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高等学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推动各地各校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机制,建立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2.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支持建设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创新培养方式,灵活采取公费培养或到岗退费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

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积极推动初中起点五年制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建立完善区县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分专业建设36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落实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出台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高等学校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中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高等学校引进高水平教师。支持高等学校高端智库汇聚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

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编制管理。推动地方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向教师队伍倾斜。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严格资格准入,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开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探索建立育考结合的教师资格制度。研制符合基层实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配合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健全外籍教师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制度。推动各地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加快入编、同工同酬。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绩效工资分配给予倾斜。

修订高等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出台中职学校教师、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加大对高等学校教学业绩突出教师的奖励力度,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依据。

4.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健全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式,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5.补强薄弱地区教师短板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鼓励各地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采取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并逐步扩大规模。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到2020年招募1000人。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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