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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2-23    作者:      点击:


    实验实训室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师生疏散、撤离。

2.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 救援人员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具进入现场,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4. 迅速控制危险源,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仪器设备,标明危险区域,封锁事故场所,划定警戒区。

5. 启用学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向社会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 积极配合卫生、环保、安检等部门立即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7. 应急联系电话:

实验实训中心:85076579    保卫处:85076999   总务处:85076655 

院长办公室:85076628      校医院:85076636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8. 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A. 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处置,应及时切断电源,采用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

B. 特种设备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应迅速关闭容器和管道的所有阀门,无法关闭的应采取堵漏措施;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内的可燃气体和油类,应使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C. 举升机械事故处置措施

举升机械举升货物到高空时如发生不能放下的故障,作业人员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如短时间内设备维修无法恢复正常时,应用隔离带将举升机械隔离。

                                          实验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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