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老师、班主任以及各班同学:
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主要用于正常上课教学所需。如课余时间确需使用多媒体,请到各个系申请,注明班级、日期、教室,再由各系盖章,最后交由电教管理办公室(教1-1118)备案。如有私自使用的班级,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领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特此告知!
实验实训中心
2010年11月17日
晚自修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流速事项(责任书)
业余时间使用多媒体申请单